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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喆(沈阳)律师事务所:曲莉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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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林丹出轨可是炸遍了球速官方每个小伙伴的球速官方注册朋友圈啊!!!我们的订阅号已发瞬间点击量过千!转发量。。。小乐我也不几道啦!林丹本人也是发微博道歉↓↓↓
话说,每一对秀过恩爱的cp都逃不过打脸的魔咒!成龙、文章、孙楠、王全安、陈赫……省略号掠过。
出轨的男明星实在太多,都数不过来,似乎这已经成为大众眼中见怪不怪的事情,然而,这事出在正能量满满,被称为国民couple的林丹和谢杏芳身上,大家还是接受不了。
我相信,那些把林丹当成阳光偶像,粉了这么多年的女粉丝,早就哭晕在厕所里。

到底哪里才有够好的男人?连超级丹也跌落凡尘了,不超级了,比普通人还堕落,这种幻灭让人怎么办!还你怎么办,人家谢杏芳还没说怎么办呢,也真是奇怪啊,马蓉出轨了,全世界都在心疼王宝强。
可是林丹出轨了,除了刀姐,怎么没见谁关心谢杏芳,都在那深扒林丹的出轨对象是何方妖孽,甚至把她之前跟谁好过全都翻出来了。
所以说,我们《说法二人转》,永远是与众不同的视角,据说林丹出轨时间正是谢杏芳怀孕期间,这边老婆怀着孕,那边老公出轨他球速体育娱乐平台人,你说谢杏芳如果要跟林丹离婚,是不是能因此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曲律师:同样作为女性,在这个事情上,我也十分同情谢杏芳,但是,我要告诉刀姐的是,按照现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并没有对怀孕期间丈夫出轨的行为特殊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权。只有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同居的概念不同于通常理解的出轨,偶尔的出轨或者“一夜情”都不足以被认定到了同居的程度。
这么说的话,刀姐可是有点气不公了,你说这个孕妇是多么特殊的群体啊?上车都有人给主动让座呢,怎么婚姻法还没有特殊保护了呢?
曲律师
其实婚姻法对孕妇和哺乳期的女性也是有特殊保护的,比如,《婚姻法》规定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且,通常如果是哺乳期内离婚通常会把孩子判给母亲
虽然说今天谢杏芳表态说要风雨同舟,我们也不希望他俩就此就离婚了,但这都是保不齐的事,当初结婚的承诺多了去了,现在守住了吗?刀姐只是说假设,假设谢杏芳提出离婚要求,那在分得财产的这方面,会不会多分呢?
或者说,刀姐就想替谢杏芳问问,林丹有那么多广告代言费啥的,怎么能给谢杏芳多分点?
曲律师
正常来说,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无其他特殊情形应该由夫妻二人平分,但如果出轨一方觉得内心愧疚,愿意多补偿另一方,则法院当然可以支持,或者女方照顾老人、培育孩子为家庭付出较多,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会考虑适当多分。
刀姐
刀姐还在关心另一个问题,要说人家谢杏芳也不是一般人,也是公众人物,体育明星,在这种情况下,林丹的出轨也算是给她脸上抹黑了,谢杏芳那边还那般忍辱负重的,那林丹算不算损害了她的名誉权呢?
这个就算不上了,首先,现在看来这件事不是捏造的,其次,这件事被曝光出来也不是针对谢杏芳本人,并没有造成谢杏芳本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所以,不能构成名誉权的侵犯。
曲律师
林丹前几年前曾拍过一个广告片。广告语是:“人生不能越界,做人做事,底线必须坚守,越过了底线,失去的也许永远无法挽回。”
简直一语成谶,好像专门是留给今天打脸用的,不知道,林丹心里作何感想,打球越界不得分,做人越界的损失可能不止这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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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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